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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高考黑龙江仍使用国家命题 应届生须有综合评价
2009-12-16 17:5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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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6日讯 (记者 朱丹钰) 2010年高考黑龙江省继续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时间为6月7—9日。考试科目、分值(总分和各科分值不变)、各科考试时间不变和考试天数均无变化。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一个,外语考试包括听力部分。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在考试时间上,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150分钟;数学、外语各120分钟。高考总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其中外语包括听力3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300分,其中文科综合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各科试卷分卷Ⅰ、卷Ⅱ两部分。卷Ⅰ是选择题,为必考题;卷Ⅱ是非选择题,含必考题和选考题。

  与以往不同的是,2010年高考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考生综合评价(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应届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与普通高中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纳入考生电子档案,做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实行自主招生的重点高校可在高校自主考试基础上,自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进行自主规定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考试、自主招生录取的试点;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逐步采用国家统一考试部分科目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相结合或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的录取方式。

  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报考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不做要求,录取只看高考成绩。评价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在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语、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模块修习数量及获得学分、综合实践活动学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情况、特长、获奖及处分情况等。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