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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新规引发热议 市民建议对醉酒驾驶者终身禁驾
2010-01-04 16:24:40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 冯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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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月4日讯 日前,公安部发布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规定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驾照新规公布后引起我市许多市民热议。

  市民最关注的是酒后驾驶扣12分的规定,多数市民建议应继续加大处罚力度,认为对醉酒驾驶者应终身禁驾;一位残疾市民力挺残疾人开车新规定,但有人担心安全问题;等车时“加塞”要扣2分引起司机共鸣,但操作性受到质疑,还有人担心扣分多了,罚款会不会水涨船高……

  对此,记者联系了市交警支队驻市政府政务中心首席代表、证照科科长姜义和对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据姜义和介绍,修改后的新规主要突出三个特点。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条件;进一步推出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理驾驶证;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突出管理针对性。针对目前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偏低、恶意补领驾驶证突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交通违法记分制度,严格驾驶证补领程序,改进驾驶证审验方式,加强对驾驶人主观过错大、后果严重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新规》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扣12分。姜义和说,按照旧的规定,酒后驾驶扣6分。醉酒驾驶扣12分,此举表明了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决心。

  据介绍,与本次新规相配套,扣罚满12分,驾驶证被滞留的驾驶员之后参加的学习与考试,也势必将会更加严格。出租车司机赵师傅对此很有感慨地告诉记者,在这种强压态势下,一些有意无视交通法规的违法行为将会得到控制,将来的车可能更好开些。

  “以后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市民小沈得知新法规加大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酒后驾车将被直接扣完12分后,心有余悸地告诉记者,近期虽然我市加大了酒后驾车的查处力度,平常应酬较多的他,也时常心存侥幸,认为开车距离不远,自己的酒量较大,只要不出事就行,也偶尔酒后驾驶一把。以后再也不冒这么大的风险,这种违法的代价太大了。

  对于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放宽,办理驾驶证的程序简化,我市许多残疾人“心里很温暖,也很高兴。”不过,记者采访的市民中有30%的人表示,虽然公安部门的初衷是好的,想让残疾人士享受到平等的待遇。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残疾人开车还有一定危险性。因此他们认为,《新规》的这条规定不切合实际。某汽车销售公司的一位业务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根本没有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汽车,很多残疾人自己改造汽车后上路,构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他建议,国家应加紧制定残疾人专用汽车改装标准,之后再允许残疾人驾车。某学校的张老师表示,无论如何放宽申请驾照的规定,首先要考虑安全性,如果没有下肢,用两只手很难完成汽车的操作。如在右转弯时,既要打转向灯,又要向右打轮,还要踩刹车,三个动作要同时完成,如果下肢缺失,仅靠两个上肢很难完成如此复杂的动作。因此他表示对安全性非常担忧。

  另外,《新规》还有个显著特点是,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比如,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而旧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6分。不少司机担心:扣分更加严厉了,罚款会不会“水涨船高”啊?

  对此,姜义和告诉记者,由于《新规》刚刚公布,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罚款的标准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届时会发布公告。但是,在《新规》实施前,罚款和扣分标准还延续旧规。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