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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节后首个工作日二手房交易骤降
2010-01-05 10:09:39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刘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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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5日讯 今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2还5”新政策出台。4日是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记者从齐齐哈尔市地税部门了解到,4日仅有11位居民在产权处地税征收窗口办理二手房转让手续,比节前一周日均交易量下降90%。节后二手房交易量出现了大幅度“降温”。

  据了解,去年12月末,国家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转让,则按其销售收入与购买房屋价款的差额征收5.5%营业税。这意味着实施近一年的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于去年底全面终止。部分市民在得知政策调整的消息后,都希望搭乘优惠政策的“末班车”,加快了二手房交易手续办理的步伐。

  市地税局驻产权处征收窗口负责人李相武向记者介绍,元旦的前一周,征收窗口前排满了前来办理二手房转让手续的群众,每天他们办理的业务量均超过100多笔,而4日仅办理了11笔,办理业务量明显下降。究其原因,李相武说,每年1月属于二手房交易的淡季,加上营业税新规实施,交易量大幅下滑自不奇怪。4日,虽然窗口办理业务的情形较节前冷清了许多,但关注二手房交易的群众却热情不减,很多市民或打电话或拿着房产证到现场向工作人员咨询新政策的相关内容。

  针对市民比较关心的“2还5”新政策的核心内容,市地税局流转科科长窦群昌作了解释: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里所说的普通住房标准是根据我省的有关规定,具体指容积率在1.0以上,建筑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价格在当地商品住房平均价格1.5倍以内。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