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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选领导私卖集体楼 肇源一女骗子拿钱玩“蒸发”
2010-01-07 09:20:49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赵燃 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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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7日讯 近日,肇源县读者程先生来电,称有个女骗子在两年前对集体资金150万元分配不均,多吃多占,并且在分完钱后,就神秘失踪了。

  如今,“贪嘴”领导最终没有逃出法网,被肇源警方抓获。

  1月3日,记者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采访。

  异地抓回“贪心鬼”

  2007年,肇源县美容理发馆下岗职工张洪祥等人,来到肇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该单位职工杨淑兰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应上缴的职工社保资金9万余元后,神秘失踪。

  接到举报后,刑侦大队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将杨淑兰上网通缉。

  刑侦大队队长王明和带领民警姚继、许树桐、杜志刚,先后多次前往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走访摸排杨淑兰的行踪。

  2009年3月23日,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公安人员在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一居民区内,将涉嫌挪用单位资金犯罪嫌疑人杨淑兰抓捕归案。

  目前,杨淑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百万资金把楼卖

  警方调查显示,肇源县美容理发馆于1989年7月20日注册,经营性质是集体经济,法人为李艳波。

  后来,该理发馆经置换变为商服楼,由县经贸委员会下属单位商业大集体公司对外出租,收取租金。

  2005年8月16日,肇源县美容理发馆职工石秋艳、汪军波、杨淑兰、刘元田等13人在李文国家中召开职工大会。

  经过商议决定,免去李艳波肇源县美容理发馆经理职务,把美容理发馆房屋出卖。选举杨淑兰为肇源县美容理发馆负责人。

  张成龙听说美容理发馆房屋有出卖意向后,提出要以150万元购买,在召开职工大会后,决定同意150万出卖。

  经过协商,肇源县美容理发馆同张成龙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上有17名职工签名。


 

  得了便宜就失踪

  不久,张成龙将150万元付给杨淑兰等人。当天下午,杨淑兰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开始对百余万资金进行分配。

  据了解,其中的100万元,在扣除9万余元单位给交的养老保险金和返给杨淑兰、邹德岩、杨淑坤、石秋艳等人交的个体社保金8万元,剩余的83万元由18名职工共同分配。

  余下的50万元,全体职工同意由杨淑兰自由支配。杨淑兰分别支付给两位律师共12万元,给退休职工张洪祥2万元补助费,剩余的36万元,作为补偿杨淑兰两年来打官司的费用和好处费。

  2007年1月,杨淑兰外出,此后,音信全无。

  9万保险玩“变身”

  归案后,杨淑兰向办案人员交代,92592元的养老保险金,由她和王军、李文国、刘元田四人分别保管,王军保管3万元、李文国保管2万元、刘元田保管2万元,杨淑兰自己保管22592元。

  但王军则表示,3万元是杨淑兰给他和弟弟王春的好处费。因为当时单位卖楼,是他和王春联系的,职工同意给王军、王春好处费。

  据李文国讲,他得到的2万元,也是杨淑兰给的好处费。因为李文国是负责官司处理的,杨淑兰曾答应在官司打赢后,最低给其2万元的好处费。

  李文国证实,杨淑兰的确也给了刘元田2万元的好处费,但目前刘元田外出,无法取得联系。

  擅自分钱不合法

  对于本案,律师白宇宙认为,美容理发馆虽为集体经济,但是18名职工已下岗多年,就如何处理理发馆,虽然经过了职工代表会,但未经过经贸委审批,未进行评估,擅自以150万元价格卖给张成龙,违反了相关法律政策。

  此外杨淑兰在处理集体资产时,虽然经过职工同意,但多得数十万元是否合理,也有待进一步了解。

  截至今日,杨淑兰仍未给职工交社保。

  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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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