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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近三成离婚非情伤 福利兑现难为报热费被逼离婚
2010-01-14 14:08:42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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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日前,哈尔滨市民政部门公布的2009年1—12月份全市婚姻登记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共办理居民离婚登记27557对,比2008年同期上升11.4%,离婚率上升了一成多。据哈尔滨市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案例的工作人员分析,在去年离婚的人群中,接近三成夫妻是为了报热费、享受房贷优惠、获取低保金等福利、政策照顾和生活保障而选择形式上的离婚。

  应得福利兑现难为报热费被逼离婚

  “单位不给我报销热费,我只好暂时离了。”去年12月底,在道外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小李和丈夫来到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询问原因,小李坦诚地表示。据介绍,小李是一名教师,她的单位规定只给男同志和离婚的女同志报销热费。她家里的房子虽然不大,可每年几千元的热费也不是个小数目,后来在同事的提醒下,她想到了离婚的办法。

  “像这样为了年终报热费而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道外区婚姻登记处武百衡科长无奈地表示,该区去年的离婚高峰主要集中在十一二月份,平均每天都有三四十对夫妻来办离婚手续,是平时的三倍。道里区民政局统计,去年该区共办理离婚登记3400多对,其中十一二月份集中办理了近700对。两个区的工作人员都表示,虽然填写的离婚理由都是“性格不合”或“感情破裂”,但从这些夫妻的神态和表情上一看就知道是为报热费而来。尤其是过一段时间后,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又回来办理复婚手续了。对话中,这些夫妻也透露出为了享受福利而离婚的目的。

  据介绍,由于近年来复婚时离婚证民政部门不再收回,现在一些夫妻手里既有结婚证又有离婚证,就看办事时人家要哪个了。

  安家置业成本高享房贷“钻政策空子”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将已有贷款的房产给予一方,另一方再去贷款,可享第一套房优惠。据悉,如今很多夫妻为了在购买第二套房时享第一套房的利率优惠,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其中,香坊区乡镇较多。最近几年随着城市发展,很多村民到市区打工并在城市安家。“现在房价一天一个样,不贷款连房子影儿都抓不到,能省则省,离了婚就少负担点儿。”拿到了离婚证,在市区开小饭店的李强夫妇对工作人员说。

  据香坊区婚姻登记处张桂英科长介绍,为了贷款买房而来离婚的情况在2009年12月份体现得最明显。这部分离婚人群年龄一般在三四十岁,已经结婚生子,经济条件较好,有能力购买第二套住房。他们都想在年底国家收紧房贷政策前买房,享受政策优惠。由于二次购房是按照家庭单位来计算的,两人只有分开了,才符合政策,待办完相关手续后再复婚。

  工作人员说,新婚姻法颁布后,离婚只需夫妻双方自愿,不需民政部门调解,只要这些夫妻填表时写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离婚,不明说是为钻政策空子,民政部门也没有办法。

  离婚背后辛酸多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如今很多市民离婚已不单单因为感情问题,而是为应对生活压力和社会保障的缺失采取的一种“技巧”。

  哈市民政局有关人士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一般来说,民政或法院都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标准,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是迫于生活压力:平日奔波在职场本就身心疲惫,又遇上房价、物价飞涨,几千元的工资收入要偿还房贷,要应付各项生活开支,还要供养老人和孩子,难以承受之下才想出了离婚的方法。

  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些非正常离婚的夫妻一打眼儿就可以看出来:来时都很平静,没有争吵,也没有纷争,配合默契有商有量。有些人甚至有说有笑,办完手续还亲热地挽着胳膊离开。这位工作人员说,看着他们离去,心里总不是滋味,不知道这些人的生活饱含了多少无奈和辛酸?而且放弃婚姻的法律保障,不知道他们失去合法性的家庭将走向何处?因为其中不乏一些假戏真做最终导致分手的。道外区婚姻登记处武百衡科长忧虑地说:如果不着手解决离婚的潜在动因,这种功利性离婚必将大大削弱婚姻的严肃性和家庭的稳定性,任由功利性离婚流行,必将泛滥成棘手的社会问题。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