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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七区低保金由300元提至310元 1月底补发到位
2010-01-15 09:00:40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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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14日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为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经哈尔滨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平均标准由300元提至310元。

  据了解,哈市目前已实现了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应保尽保的目标。新标准从去年10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底补发到位。同时,七区(不含阿城区)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10-372元(低保标准1.2倍以下),此前为每人每月300-360元;七区(不含阿城区)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72-465元(低保标准1.2至1.5倍)。

  哈尔滨低保金发放标准

  ★2008年,市区每人每月245元提至300元(含呼兰区);阿城区及10县(市)每人每月提至192元;农村低保每年800元提至900元。

  ★去年10月起,市区每人每月300元提至310元(含呼兰区);阿城区及10县(市)每人每月提至221元;农村低保每年提至1200元。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