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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警方24小时侦破碎尸案 女子盗取情人千元被杀
2010-01-19 15:00:29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陈志国 王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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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9日讯 “我被子底下还有1200元钱,孩子的托儿费还欠两个月,帮我交了吧。另外,让我二哥把孩子从托儿所接出来。家里还有四条狗崽和一只乌龟,别给饿死了。”1月12日,寒风中,带着镣铐指认现场的嫌疑人郭景生向前妻的母亲白淑华(化名)交代完,头也不回地上了警车。

  公路桥下惊现碎尸

  1月10日12时30分左右,一位老者跑入铁岭派出所:“快,快,我在桥下看见了人大腿。”老者全身发抖,拉住民警,上气不接下气地报了警。看到报案人惊慌失措,民警们判断老者所言不虚,一边安慰,一边详细了解了情况。

  老者是一名马夫,每天都在太敬学院附近溜马。当日11时许,他溜马时来到通往201国道的一座桥下。入冬后,这座桥下就少有行人,厚厚的积雪上只有老者与马的足迹,桥上也只有上下高速的汽车呼啸而过。

  但10日那天老者却看到另一幅场景。桥下多了四个编织袋。老者确信之前没见过这些袋子,他走上前去一看,顿时惊呆了:其中一袋敞着口,露出了一个人的膝盖。老人仔细看后确认不是假人,匆忙把马送回,到处找不到电话的他,一路小跑来到派出所。

  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在桥南侧有三个编织袋,桥的北侧有一个编织袋,装有被肢解的尸体和衣物。

  案情重大,民警们一面保护现场,一面向分局报告。阳明公安分局局长董孝带领刑警大队、技术大队赶到现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支队和法医也前来协助办案。经过细致认真的现场勘查和将肢解的尸体组拼后,民警确定死者系女性,年龄应在40岁以上,体态较胖。装尸块的袋子是被人从桥上抛下来的。从碎尸看,案发时间不会很久,应在两三天前。

  片警很快认出被害人

  弄清被害者是谁成了当务之急。

  阳明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局长董孝亲自指挥。技术大队制做了被害人面部照片,副局长姜锡国要求各派出所民警全部深入辖区按照片调查,要不落一户地查。副局长孙明江指派刑警兵分三路:一路调取各主要路口监控录像,争取找到有价值线索;一路在抛尸现场附近寻找目击者;第三路配合各派出所全力查清被害者身份。

  光华派出所副所长王胜勇,从看见被害人的照片第一眼起,就觉得眼熟。由于被害人面部严重变形,他一时想不起在哪见过。当他和民警周立民排查到辖区暂住居民郭景生家时,半个月前值班接警的一幕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当时有一个女子打电话报警,称遭人强奸。王胜勇出警后,发现报警不实,当时出警的地点就是郭景生家。看看手中的照片,王胜勇觉得受害人很可能就当时报案的女子李某。

  与此同时,已升任前进派出所副所长的原阳明派出所民警张溢涛,通过照片辨认出被害人是自己原来辖区居民李某,并迅速赶往李某家中调查走访。经过家属辨认,确定被害人就是李某。

  王胜勇立即带领周立民到郭景生家查访,郭景生表现很镇定,但他脸上、脖子和手上的挠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他们找了个借口让郭景生来到派出所,同时派技术大队民警到郭景生家依法进行勘查,还抽调警力对郭景生进行询问。起初,郭景生说伤痕是喝多了划的,对其他问题闭口不答。


 

  监控系统录下犯罪嫌疑人

  随后传到专案组的两条消息使侦破工作出现了转机,郭景山在惊讶中不得不说出了真相。

  技术大队在对郭景生家进行勘查时,发现在郭景生家里的地毯上有血迹。从干燥程度和颜色判断,应是在两三天流到地毯上的。经查验,确属人的血液。

  刑警大队负责查看监控录像的侦查员也发现了重要线索,1月10日凌晨1时许,有一中年男性骑一辆三轮车从铁岭河大桥经过,且车上装有编织袋。28分钟后他返回到铁岭河大桥录像监控点时,车上却空了。凌晨2点多钟,该人又一次骑着装有编织袋的三轮车经过铁岭河大桥,半小时后返回,车又空了。经确认骑车人就是郭景生。

  听到民警们对自己分尸地点和运尸的时间掌握得如此详细,郭景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被彻底慑服了。郭景生说,自己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做的事,却好像是在面前这些警察的眼皮底下做的似的。

  怒下杀手就是因为一点钱

  “没成想他能杀人,平时看性格挺好。”住在郭景生隔壁的于先生对记者讲,郭景生没有别的不良嗜好,就好喝酒。事发那几天也没见到异常,10日中午郭还主动帮他卸过煤。

  另一位邻居刘大娘告诉记者,自己的姑爷和郭景生一起干体力活。当天她姑爷去找郭景生一起卸煤,但一个胖女人追出门不让郭景生走,硬是把他拽回了屋。

  被攻破心理防线的郭景生交代了当天发生的一切。郭景生今年45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利华乡人,23岁之前在家务农,之后辗转来到了牡丹江,靠干体力活为生。郭景生曾有过两段婚姻,第一个妻子生下孩子后去世了,第二个妻子在去年末离家出走。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今年40岁的李某。后来随着交往的加深,他们发生了关系,事后李某索要100元钱,郭景生同意了。从那以后,他们之间又见过十几次,每次郭景生都会给李某100元钱,还给她打车的钱。但令郭景生生气的是,李某总是偷他的钱。

  1月8日14时许,李某又找到郭景生。郭景生出去买了一些小菜,两人一起吃了饭,还喝了些白酒。事后,郭景生发现自己放在床垫子下的钱不见了,便向李某要。李某不承认,争执中二人厮打在一起,郭景生用手掐住李某的脖子。李某拼命反抗,将郭景生的脸、脖子和手都挠坏了,郭景生直至掐死李某后才放手,后在李某的身上找到了他被偷的1000多元钱。

  看着李某过重的尸体,郭景生在屋里坐了一小时左右,最后决定将李某肢解后运走。9日下午,他以拉雪的名义向邻居借了一辆三轮车。10日凌晨1时许他将装有李某尸体的两个编织袋和一个装有李某衣服的编织袋装上车,拉到铁岭镇一座公路桥上,将其抛下。扔完这三个袋子郭景生又回家将剩下的一个较重编织袋拉到相同位置,抛到了桥的另一面。

  通过民警们的努力,接到报案后24小时,重大碎尸案件即告破。

  目前,郭景生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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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