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8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会议28日结束。会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黑龙江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同时建议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两个报告及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生出席会议。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9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财经委员会认为,全省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安排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省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是积极可行的。为了确保完成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的各项发展目标,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继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推进大项目建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行城乡统筹,推进“三农”工作,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活水平。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努力做好节能环保工作,发展低碳经济,促进生态省建设。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进步,全面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0年预算报告和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收入预算统筹各种可用财力,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幅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相适应;支出安排突出财政政策实施重点,大力向落实扩内需配套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倾斜,“三农”、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增幅符合法定要求。为圆满完成2010年预算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好财政增收工作,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和改进预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