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在28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沟通会上获悉,《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在哈尔滨市开办餐饮经营场所必须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如有违反行为,最高罚款2万元。
据介绍,目前哈尔滨市有餐饮经营场所12000多家,只有2000多家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为防治餐饮业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哈市制定了《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餐饮业经营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利用现有房屋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成餐饮经营项目的,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同时规定,餐饮业经营场所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油水分离专用装置;餐饮业经营场所排放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餐饮业经营场所安装使用食品加工设备以及空调器、冷却塔、鼓风机、引风机等设施的,应当采取降噪、减振等措施。
为防止餐饮废油脂处理污染环境,以及经过处理后再次用于食品加工危害市民身体健康,《办法》规定,从事废油脂处理的单位应当向市环保部门备案;市环保部门应当将符合规定的废油脂处理单位列入废油脂处理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废油脂处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废油脂进行处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让或者出售未经处理的废油脂。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与符合规定的废油脂处理单位签订废油脂回收处理协议,并将废油脂回收处理协议报环保部门备案。
《办法》同时提出,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环保部门责令整改,并将给予相应处罚,最高罚款可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