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主任刘东辉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