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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呼声:十几平米房子公证费要1400元 为啥这么高
2010-02-01 10:08:0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范 恒 罗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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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来信:

  我是哈市道外区北七道街60号的一名棚改户,几个月前这里进行棚改,240多户居民被划入棚改范围。我家的老房子公产承租人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年岁已高,想在棚改动迁中将房子更名给我弟弟。为此我们来到道外房产所公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我,房产更名需要480元的手续费,但此前必须要去道外公证处办理更名公正。

  随后,我又来到道外区公证处。被告知我家使用面积只有十几平的房子居然要交1400多元的公证费。

  关于公证收费的问题,我跑了多次道外公证处,得到的答复也不一样,第一次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称,只要两三百元就能办。第二次却说每平方米15元。前两天我再次去的时候,又说每平方米3000元,再乘以2%就是最后的价格。我很想知道房产公证收费有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哈尔滨市民刘女士

  相关答复:

  就此,道外房产经营分公司直管公产管理办公室的张经理介绍,如果棚改房屋的承租人已故,需要去公证处公证才能更名;如果承租人健在的想更名,不需要去公证处,只要家里成员带齐相关证件到直管公产管理办公室办理就可以了,更名手续费是480元。

  随后,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公证处,公证管理处的王晓斐处长介绍,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收费标准是收益额乘以2%,该棚户区每平方米的动迁补偿为3000元,因此公证费用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60元。为了避免纠纷,继承、遗赠、赠予等多种更名方式都要进行公证,公证处可以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惠民服务,每笔公证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元。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