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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邮政储蓄收费短信服务强行捆绑
2010-02-03 08:51:44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许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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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2月3日讯 “10年1月24日21:39,您尾号389账户存入工资896.24元,余额901.58元。”1月24日,杨先生在收到中国邮政发来的短信时,心里顿时发堵。 “我根本不需要什么短信提醒,邮政储蓄为何强制用户订阅短信服务。”杨先生认为每年30元的短信服务费交得“不明不白”。更让杨先生气愤的是在第二次办折时,他已声明不办短信业务,可还是被银行“套”了进去。富拉尔基区乙区邮政储蓄所,增添的“新业务”——短信服务,用于储户账户资金变更提醒,让不少储户认为是强制消费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邮政储蓄发来的账户资金变更通知。

  储蓄网点:服务态度差强人意 短信业务捆绑推销

  2009年8月20日,杨先生来到富拉尔基区乙区邮政储蓄所,为母亲领取退休工资。“给你办个短信通知业务,提醒你账户资金变动。”在取款过程中,储蓄网点的工作人员向杨先生递来一张《邮政储蓄短信服务申请书》。杨先生称,他拒绝后,服务人员的态度差强人意,当面撕了那张单子。后来,又拿来一张纸让杨先签字并留下手机号码。“我以为是取款回执单,想都没想就签了。”事后,自已在第二个月第一次收到邮政储蓄发来的账户资金短信通知。随后,他急忙找出了当天签的单子,戴400多度花镜的杨先生,才知道自己签的还是那张“收费”单子。他母亲的账户,也在取款后被扣了10元钱,名目为:“短扣”。

  2009年6月17日,杨先生准备将平时攒下的3400元,存入银行。由于离家近,他又一次来到富拉尔基区乙区邮政储蓄所。有了第一次的“教训”后,杨先生这次办折前“先发制人”。“我不办理任何通知短信业务。”杨先生在把钱递入柜台时,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给钱、签字、拿折。”顺利办完后,杨先生松了一口气,以为这次“跳”过了“短信收费”的“栅栏”。令他没想到的是在2009年11月11日,他到银行存钱时,惊愕的看到储蓄折上新打出的一行字:日期:20090717,摘要:汇总压,支出:30元。

  根据杨先生的指引,2月2日,记者来到这家储蓄网点一探究竟。“我要办个储蓄折。”记者随手将身份证复印件同300元钱递给一位30多岁的女工作人员。“给你办了个账户资金更改通知的短信业务。”工作人员在记者拿到存折后介绍说。“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并征求我的意见?”记者询问后,这名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都是这么办的。办了这么多,还头一回碰到你这样的。第一个月免费试用,以后不愿意用你就取消。”“那我现在就取消了吧。”在记者表示家远,不想来回折腾时,这名工作人员脸色一沉,不奈烦地说:刚开的折,取消不了。要取消,等一个星期以后吧。记者再一看这名工作人员,胸前没有佩戴认何胸卡或工号牌。

  “一些退休人员都到这里开工资,他们大多年岁已高,行动多少有些不便。更不知道应该什么时候取消这种短信业务。”杨先生表示,像自己母亲这个年龄的人,往往就是白白的花了冤枉钱。“就算要取消,也要去银行网点,天冷路滑的,给他们带来许多不便。”

  邮政客服:开通短信应遵循储户意愿

  记者拨打黑龙江省邮政客户服务电话“11185”,一名服务号为7022的客服代表告诉记者:“储蓄网点应遵循储户的意愿,办理短信通知业务。储户在办理短信业务后,可享受一个月的免费试用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随时取消业务。”这位客服代表表示:开通短信服务是自由选择的,储蓄点工作人员应先征求储户的同意,方可办理,不能将短信业务与储蓄业务捆绑强制推销。富拉尔基区乙区邮政储蓄所的做法欠妥,不符合正常流程,属强制推销现象。记者问询工作人员上岗时,是否需佩戴胸卡或工号牌?这位客服代表肯定的回答:需要。

  律师: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针对该邮政储蓄点强制开通短信服务的做法,黑龙江四方律师事务所陈红权律师表示,该邮政储蓄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法规,违反公平交易权,属于强制消费,欺负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消费者在免费期满后可能会忘记取消服务。”陈律师建议,一个月的免费试用期后,邮政应自动停止短信服务,如果有客户需要短信服务再个人申请开通,“这才是客户至上,合法的推销”。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