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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年医保锁定4类人 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20万
2010-02-03 09:00:3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关键 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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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3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0年,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将锁定四类重点人群,实现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同时,将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在原有年缴费270元档次的基础上新增年缴费100元的缴费档次。

  扩大医保群体锁定四类人群

  据介绍,为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的目标,今年哈尔滨市将扩大医保待遇享受群体,锁定四类重点人群,推进医疗保险参保。这四类人群是: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目前哈尔滨市已完成4.8万人参保,今年预计推动6万人参保)、其他困难企业(国有和集体企业,经审定符合困难企业标准)未参保退休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参保的退休人员、城镇居民(重点是低保和重残群体,以及中、小学生儿童和大学生)。

  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20万元

  据悉,今年,哈尔滨市拟将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降低参保人员住院乙类药品个人自负比例,拟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乙类药品个人自负比例由30%降低到20%。

  扩大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人工器官、体内植入材料范围,提高原部分体内植入材料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拟将肝移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扩大统筹基金部分支付的人工器官、体内植入材料项目;已纳入范围的安装冠状动脉支架项目,在安装第二、三个冠状动脉支架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70%。

  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2009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今年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个人原缴费不变,医保待遇提高,此举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增加年个人缴费100元档次标准

  据介绍,今年,哈尔滨市还将建立城镇居民多层次缴费机制。考虑到各区边远乡镇居民的缴费能力和就医现状,建立城镇居民多层次缴费机制,在原年个人缴纳270元单一缴费档次的基础上,拟增加年个人缴纳100元的档次标准,并与待遇挂钩。

  2010年,哈尔滨市还将把呼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管理,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届时,呼兰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可以在市区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看病就医。2011年,拟将阿城纳入市级医疗统筹范围,并逐步将其他县市纳入到市级统筹。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