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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直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实行岗位目标考核
2010-02-03 11:23:57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兆运 季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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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3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上获悉,市委决定,对市直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和新提名任职人选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对现职领导干部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由本人提出辞职或由组织予以调整,对特别优秀的优先重用提拔。对新提名任职人选,完成目标任务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没有完成的直接取消任职。

  今年哈尔滨市将进一步加大干部制度改革力度,努力使干部工作更加符合全市发展大局要求。对市直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和新提名任职人选,将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实施及服务确定岗位目标任务,认领并签订岗位目标责任状。对1年内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格进行考核评定。各地、各单位也要参照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层层签订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状。同时,对区、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继续加强主要责任目标考核,强化日常考核和跟踪考核,把考核评价与干部使用真正挂起钩来,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决定干部的进退去留。据了解,今年哈尔滨市还将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通过“公推差选”,使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担当重任。各区、县(市)也将拿出一定数量的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拔”或“公推差选”。市委要求,对任职时间较长、政绩突出、口碑好的县(市)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可以在职务任用上实行特殊激励政策。同时,制定破格提拔干部办法,对思想作风好、工作效率高、政绩突出的干部,不拘一格,大胆选拔,破格使用;对工作没干劲、责任心不强、不胜任现岗位、甚至误事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