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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司机打乘客耳光 并持刀抢走100元“车费”
2010-02-03 16:49:3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宋萍 张宏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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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3日讯 一名摩的司机拉载乘客后竟打乘客耳光,并持刀抢走100元“车费”,尽管摩的司机矢口否认打耳光、持刀的情节,但法院根据证人的陈述及证言等证据,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并依法处罚。

  据道里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52岁的摩的司机老马是一名惯犯,曾因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罪多次入狱。2008年10月6日上午9时,老马在道里区公路大桥长途客运站驾驶摩托车拉载乘客。乘客刘先生要到某鱼病防治所,老马却将摩托车开到了木材厂附近一僻静处停车,辱骂并打了刘先生两个耳光后,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威胁刘先生,抢走了100元,而摩托车拉载到木材厂的正常车费仅为4至5元。随后,刘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跟随刘先生在长途车站附近找到了老马后,老马却趁机逃走。去年7月,公安机关根据有关线索,将潜逃的老马抓获。

  庭审中,老马否认殴打刘先生耳光及拿刀威胁的过程。法院认为,老马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及刘先生的陈述、证人的证言足以证实老马实施犯罪时使用刀具威胁打了刘先生耳光,老马的辩解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随后,道里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老马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黑龙江星河律师事务所陈志芳律师表示,求职者放弃社会保险是一种短视行为。从以往办理的案件来看,如果从事机械加工等危险系数较高的行业,办理社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将为个人就医或劳动纠纷埋下了隐患。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