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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以轿车内财物为目标 盗窃200起涉赃百万元
2010-02-05 09:42:24 来源:生活报  作者: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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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专挑在宾馆、酒店以及高档小区停着的轿车下手,撬开后备箱或是打碎车玻璃进行盗窃。从2007年开始,哈市5名刑满释放人员采取这种作案手法,先后辗转东北三省、河北、北京、天津等地作案近200起,涉案上百万元。

  目前,这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哈市道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车窗被砸电脑丢失

  去年6月6日,哈市道里区新发镇的王某驾驶自家的轿车去薛家镇办事,将车停在一家饭店门口就上楼了。大约半个小时后,王某从楼上下来,当他走到车跟前时,突然发现车左后玻璃被人砸碎,放在座上的一部手提电脑被人拿走,他随后到警方报案。道里公安分局随即立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警方通过近年来在道里区发生的类似案件进行并案,经排查得知,现在双鸭山监狱服刑的王春系用此手段盗窃的一团伙成员,该团伙有部分成员在逃,可能作案。经对王春讯问,王春供述与张成、张平、席军、施光、张文强等人采用相同手段,有分有合在东三省、河北、天津、北京等地流窜作案近200起。

  据王春提供的线索,2009年9月24日至30日,警方先后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砸“沃尔沃”偷7万现金

  在审讯中,让警方感到惊讶的是,这5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刑满释放人员,大多都是犯盗窃罪,其中张成和张平是亲兄弟。

  据犯罪嫌疑人张成交代,他从2006年就开始实施盗窃,之后伙同其他四人联手作案,手段是:砸停在宾馆、酒店、高档小区汽车的玻璃或撬车后备箱,盗窃车内物品,在中小饭店对顾客衣服内的财物顺手牵羊。最主要的是撬盗轿车后备箱,他和弟弟的角色主要是开车。

  “其中在我省七台河市的一起盗窃轿车内财物案件中,从一辆高档车中盗走7万余元现金。”侦办此案的哈市道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员滕璇说,2007年8月,张成等人开车,在七台河市一条步行街后身的一个饺子馆门前停下,砸了一辆沃尔沃XC90的后玻璃,玻璃被砸碎后,张成在车尾部偷了一个男式夹包,内有现金、银行卡、存折等,后经清点有7万余元现金。

  哈市道外区居民肖某在车内放置了刚买不久价值6800元的手提电脑以及3900元现金,将车停在道外区一家饭店门前,就餐出来后发现车玻璃被砸坏,物品全部丢失。

  据5名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些年他们作案近200起,涉案金额上百万元。警方目前仍在对该案进行具体核实和调查。

  检方提醒:车内勿放贵重物品

  滕璇说,很多私家车主都有把轿车当作临时小仓库的习惯,把一些贵重财物放置于轿车内,就餐或是办事时把车停在外面,成了犯罪嫌疑人盗窃目标。

  “汽车后备箱保险系数并不高,箱盖锁并没有特别防盗功能,对窃贼而言,打开绝非难事。因此,后备箱绝不是保险箱,财物不可放在其内,贵重物品更是如此。”滕璇说,盗窃机动车内财物案件通常发生在子夜到凌晨4时这段时间,这时候,人们睡意较浓不易惊醒,保安人员这时也比较困乏,警惕性降低。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路边、居民楼下及临时停车场等光线昏暗、行人稀少的僻静处,这些地点停放的车辆很容易成为窃贼的目标。“贵重物品千万不能放在车内,驾驶室内的财物往往会引发窃贼作案的欲望,从而使你的财物受损。”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