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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居民热费执行原价40.35元/㎡ 热贴1.34元/㎡
2010-02-05 11:18:0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于志华 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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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5日讯 记者4日从全市供热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过物价部门的成本测算,哈尔滨市2009年至2010年城市供热价格仍执行居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0.35元,非居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4.49元的标准。

  据了解,依据哈尔滨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书》结论,2009年供热煤炭到场价格533.79元/吨,比2008年煤炭到场价格527.78元/吨高6.01元/吨,变化幅度未达到国家联动机制规定的标准。哈尔滨市2009年至2010年城市供热价格仍执行居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0.35元,非居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44.49元的标准。

  市政府对居民住宅供热仍按照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贴1.34元,对供热企业对居民住宅供热使用面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复审后拨付补贴资金。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