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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零”目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10-02-11 14:32: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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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1日讯 (见习记者 岳云雪)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断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实现了零积案、零信访、零超审限、零错案、零违纪的工作目标,使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家住兴山区的辛贵仁和妻子肖金枝是外地进城务工人员,在煤矿上班,2008年5月份辛贵仁因工伤被定为七级伤残,经过劳动仲裁由煤矿给予赔偿,但煤矿拒不执行。2009年7月份辛贵仁到兴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兴山法院将他家的案件设为积案,法院干警起早贪黑的来到煤矿采录证据,积极和煤矿业主沟通,最终为辛贵仁夫妇讨回赔偿六万多元。辛贵仁的妻子肖金枝感激地说:“要不是法院的帮助,我们的治病钱根本拿不回来,这年都没法过了。”

  兴山区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审判和执行案件240件,对于积案,法院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执行手段,同时做好新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做到收一案、结一案,随收随审随执,不积压不拖欠,使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对企业改制、改造过程中引发的纠纷、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纠纷和金融纠纷等类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把法院的工作立足于解决辖区经济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敏感问题。

  兴山区人民法院将辖区企业和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解民忧、息民怨,多次将法庭开在了困难百姓家中,积极对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辖区企业进行法律咨询,帮助他们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辖区企业乾兴公司就是其中之一,法院多次帮助其清理欠款,到2009年累计追欠100多万元。

  兴山区人民法院加大管理力度,实行院长“约访”监督,将周五设定为院长“约访”日,并公示院领导手机号码,定期组织召开评查会,全院干警在评查会上都有权将自己所了解到的有关干警违规违纪的情况进行汇报,对违纪的干警做出处理。兴山区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适时地提出了“零违纪”的工作目标,切实解决干警队伍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