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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为求职者支招“四个不” 签劳动合同自己留一份
2010-02-23 14:18:57 来源: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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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每年一度的求职招聘高峰即将到来,22日,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开出了求职防骗“药方”,以防求职者受骗上当。

  求职要看资质

  按照规定,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都要在显著位置悬挂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农民工在求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尤其要将公办职业介绍机构作为求职的首选。如果选择非公办职业介绍机构要注意查看职介许可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这些证件必须要上墙公示。另外,求职者也可拨劳动保障热线12333查询其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求职做到“四个不”

  农民工求职时应做到不轻易缴纳任何费用、不轻信任何口头承诺、不被高薪诱惑、不可盲目将有效证件交给他人。

  目前求职者在哈市公办职介机构求职都是免费对接的,所以在这里求职轻易不会缴纳招聘费、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服装费等。如果已被中介或用工单位收取了类似的费用,要保留好收条等证据,然后及时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相关劳动法规及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所以不可盲目将有效证件交给他人。

  签劳动合同自己留一份

  劳动部门提醒,求职者找到工作,就说明已经和工作的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全省统一样本,一式两份,求职者自己一定要保存一份。劳动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标准、一天工作多长时间、按月领取多少工资等。

  维权投诉多保留证据

  另外,如果农民工在求职时遭遇求职陷阱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到企业所属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而且注意保留胸卡、工资结算单、欠据等证据。投诉举报期限一定不要超过两年。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