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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清县新农合惠及19.8万农民 参合率达99.36%
2010-03-02 11:13:0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马淑芬 路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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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日讯(马淑芬 记者 路云强) 双鸭山市宝清县农民曲振东感慨地说:“去年我做胃肿瘤切除手术报销了1.5万,这相当于我家两年的纯收入。如果没有新农合,真是看不起病啊!”

  2009年,双鸭山市宝清县扎扎实实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列为“20件利民实事”之一强力推进,全县共有19.8万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99.36%,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吃药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解放村农民周树林夫妻俩都是新农合的受益者。2009年,周树林不幸患了肺癌,5次入住哈尔滨肿瘤医院,花去8万元,回到县里后报销了2万元;他的妻子孔令贤去年11月在家中不慎把腿摔成骨折,在宝清镇卫生院花了5000多元,自己仅支付了1500元。夫妻俩感慨地说:“国家的政策对咱农民太照顾了,咱老百姓是真受益啊。

  过去的宝清农民“小病拖、大病扛”,得病一般都不住医院,而是在乡村诊疗所开点药,得了大病实在撑不过去才去住院。如果检查出是难缠的病或绝症,干脆放弃治疗,医疗费用的缺失使一些农民错失了治愈的良机,也使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03年,宝清县被列为我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越来越多农民的健康和生命得到了关爱和保护。现在,村民生病后,仅靠服用几颗止疼药而强忍耐的少了,求神拜药的少了,而主动地去就诊治疗的多了。

  记者在宝清镇卫生院看到,所有的病房里都住满了病人,院长张恩国说,新农合在乡镇卫生院报销的比例高达70%。一个阑尾炎手术患者自己只需拿二三百就可治愈。以前农民舍不得住院,做完手术就回家,很危险,我们也担心。现在好了,都住到拆线后才出院。

  宝清县新农合在辖区内实行“一证通”,辖区外实行逐级转诊制度,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症才到大医院”。为了给看病农民提供更多的方便,宝清县认真执行垫付制度,参合患者在出院当天就可拿到补偿基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仅普惠广大农民,也使县、乡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状况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2009年,宝清县人民医院事业收入近5000万元,其中新农合占1000多万。张恩国说:“我们卫生院日均接待患者40多人,比实施新农合前增加了150%。2009年事业收入160万元,其中合作医疗就占120万元。”

  “新农合”的实施,使宝清农民得到了高效、快捷、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牧民的关怀,农村更加和谐、稳定,农村卫生资源得到了合理、充分、有效的利用。

  据了解,2010年,宝清县新农合提高了标准,农民缴费由20元提高到30元,报销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了3万元。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