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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高考报名开始 考生不得在户籍学籍所在地重复报名
2010-03-05 08:50:1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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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5日讯 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考生报名工作于今日开始,至25日结束。报名时,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不得在户籍和学籍所在地重复报名。

  在今年的报名工作中,应届高中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考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补习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户籍在黑龙江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除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还须提供外省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和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黑龙江省招生部门表示,高考报名必须本人确认签字。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朝蒙往届生可以回毕业学校报名,前提都必须有本省户籍,符合黑龙江省关于高考报名户籍要求。黑龙江省户籍就读外省应届普高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须出具市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由就读中学出具,格式参照下发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并录入上报。同等学力考生按往届生受理报名。已报考体育、艺术的考生不允许再受理报名。同时,2010年高考体检取消乙肝5项检查,保留转氨酶检测,体检表中取消乙肝检测一项。教育部学生司批准中国科技大学招收少年班也从2010年起年龄放宽至17周岁以下。

  高考报名六大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面报。所有考生不得既在户籍地又在学籍地重复报名,也不得既在艺术体育类又在文史理工类重复报名。

  2凡参加2010年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全国统考的考生,参加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等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空军飞行员、民航飞行员、少年班等考生,均须按文史或理工类报名。

  3考生务必在报名时认真填涂报名信息采集表中各项内容。其中,“民族”一项须与考生身份证信息一致,若更正须出具户籍地及所在市(行署)级民族事务委员会认定的民族成分审核表;“随时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一项,考生务必留存至2010年9月录取结束前,始终有人值守、随时可找到考生本人的固定电话和移动手机各一部,以便及时接听招考部门及有关高校的电话通知。

  4考生需仔细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各项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字确认,因考生自己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5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应自觉遵纪守法,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给予严惩。2010年黑龙江省高考报名将继续采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全面落实“四严防”,即严防外省考生报考,严防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高校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人员替考。

  6高考报名结束后,有关准考证发放、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届时将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通知考生。考生及家长须密切关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黑龙江省有关高考政策及招考信息发布、高考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高考志愿填报等均将通过该网站进行。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