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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频频遇阻 哈尔滨市司法部门要寻求解决之道
2010-03-11 09:16:4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吴利红 董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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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为无数社会贫弱成功维权,得到认可。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法律援助在帮助弱势群体的同时,自身也时时遭遇执行难、立案难、行政诉讼难等困境。

  

  求助有门 立案犯难

  民告官 说易行难保障制度 缺乏监管

  去年7月28日,来自宾县的张宜权等15位农民工,与哈尔滨一家私营建筑厂签订了承包合同。完工之后,这家企业未按合同兑付工人的工资,农民工找到了哈尔滨市道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办案工作。但,最后由于法院不予立案,这些农民的工资至今没有着落。

  一方面是求助者维权时有门可进,另一方面是法律援助机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无路可寻。这种现状让很多法律援助工作者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哈尔滨市道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马勇介绍,现在扩大了法律援助群体范围,弱势群体得到了很大的帮助,但是在援助农民工等问题上,立案难始终是一大困扰。作为道里区人大代表,她今年提交了一份有关这方面的提案。在提案中她指出,现在一些基层人民法院立案程序繁琐,很多法院立案需要经过层层审核,法院立案庭对当事人的立案材料审核出现周期过长的问题,导致当事人极不方便。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都要挑出各种不足,或说证据不充分,或说不归该院管辖,或说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等等,显然,是在找一些借口规避种种“挠头”问题。

  民告官 说易行难

  法律援助工作者除了在实际工作中深感立案难之外,行政诉讼难、执行难也让一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去年,哈尔滨市行政法律援助案件为4件。来自基层的一位法律援助中心的司法干部说,百姓要告“官”的行政诉讼,往往是立案更难,通常是领导的一个电话,法院就以各种理由拒绝立案。这多是因为行政机关的领导觉得被告了,面子上过不去、不愿承认政府做错事导致的。

  哈尔滨市香坊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孟辉说,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面对的多是财力比较雄厚、有一定社会背景的对方。即便是弱势群体得到了有效的法律援助,官司胜诉,另一方进行财产转移或者拒不赔偿,弱势群体也难得到应得的赔付,有的法律援助案件要经过多次协商才能得到解决。

  前不久,哈尔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荣俊为失去亲人的一对母子进行法律援助,被诉的对方都是实权部门,刘荣俊经过多次协调,每次协调都需要三四小时的时间。

  保障制度 缺乏监管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反映,在寻求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中,以农民工讨薪、工伤等居多,出现这一纠纷多在建筑领域,有关部门让施工单位缴纳风险抵押金,可是在实际法律援助中,他们发现一些建筑施工单位,风险抵押金缴纳根本不足,给法援带来了困难,一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针对出现的问题,哈尔滨市司法部门表示,要积极加强沟通,完善与公、检、法的协作机制,在刑事案件中,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沟通,做好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受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在民事案件中,与法院积极协调,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工作的衔接,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