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3日讯 记者昨日从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对哈达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南岗区学府路277号院内)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批复中,进入该停车场的机动车按车型收费。
批复中要求,凡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按表格中的政府指导价幅度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责任编辑:张喜艳
东北网3月23日讯 记者昨日从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对哈达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南岗区学府路277号院内)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批复中,进入该停车场的机动车按车型收费。
批复中要求,凡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按表格中的政府指导价幅度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