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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支持科技创新城发展 高新区和经开区享市级审批权
2010-03-23 10:43: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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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3日讯 为加速推进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和哈南工业新城(以下简称“新城”)更好更快发展,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支持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和哈南工业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两个新城实行“政区共管”管理模式,明确两开发区均享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同时加大对新城的财政扶持力度,规定建设期土地出让金留给新城。

  两开发区享市级行政审批权

  根据《意见》,科技创新城和哈南工业新城实行政区共管模式。哈高新区、哈经开区的党工委和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

  根据《意见》,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作为新城建设主体,均享有市级审批权限。

  凡国家规定必须由市级政府审批的事项,授权哈经开区和哈高新区管委会审批;凡国家关于审批权限规定不明确的,一律由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管委会行使。除按规定必须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外,全部由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管委会予以审批和办理。

  企业非违法行政执法不介入

  根据《意见》,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及其他影响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检查外,行政执法部门对新城内的企业经营实行非违法不介入。必须进行执法检查时,则由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管委会派人陪同检查。

  建设期土地出让金给新城

  根据《意见》,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将享受市政府政策和资金的全方位支持。在财政资金方面,新城基础设施配套费分别由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收取,并全部留给两开发区管委会,用于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新城征地上缴的新菜田基金由市财政返还两个开发区管委会。在土地开发方面,新城建设期开发土地收缴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留给新城,由两开发区管委会统一收取。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