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牡丹江3月29日讯 只因与同村的人发生了几句口角,便一直怀恨在心,买来农药喷洒在人家的农田里,毁坏了3亩多的幼苗。虽然解了一时的怨气,却给自己换来了6个月的刑期。
家住海林市李某、陈某因与本村村民赵某有矛盾,就私下里琢磨想个办法报复赵某。2009年8月的一天晚上,李某、陈某借着夜色的掩护,来到赵某家甜叶菊地里,将买来的农药“百草枯”直接喷洒在赵某家的甜叶菊上,致使3.64亩甜叶菊全部死亡。赵某报案后,鉴定机关在被怀疑投药的甜叶菊,以及在李某家提取的喷雾器内,均检出百草枯的成分。迫于压力,李某、陈某到公安局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共同赔偿了赵某的经济损失两万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李某、陈某为泄私愤,共同预谋,采取喷洒农药的方法,故意毁坏正在生长的农作物,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鉴于李某、陈某在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共同赔偿了赵某的经济损失现金两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李某、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