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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局“四放宽四支持”助推我省非公经济发展
2010-03-29 17:09: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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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召开全系统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东北网记者 顾硕摄

  东北网3月29日讯(记者 顾硕)29日,黑龙江省工商局召开全系统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好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将实行“四个放宽”,实施“四个支持”,做好“两个引导”。

  在助推发展的政策上实行“四个放宽”

  ——放宽企业名称限制。对符合公司登记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允许冠用省名,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放宽企业集团登记限制。对生产加工等行业,母公司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3000万元以上,即可成立企业集团;对从事科研服务等产业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即可成立企业集团。

  ——放宽出资方式限制。除法定出资方式外,只要是可以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财产,包括公司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均可作为企业出资方式。

  ——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对进入创业基地的个体私营企业,允许以创业基地出具的场地证明作为营业场所证明文件,为其核发营业执照。

  在助推发展的措施上实施“四个支持”

  ——大力支持开展股权质押工作。通过开展股权质押登记,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新途径。

  ——大力支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发展省著名商标,简化程序,缩短期限,个案认定,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全力帮助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争取全省驰名商标在数量上有新突破,提高企业品牌竞争力。

  ——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设立专门服务窗口,落实见习基地,搞好创业引导,开展招聘对接,做好典型引路,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创造条件。

  ——大力支持市场新兴业态发展。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工商部门一律准予进入,重点培育发展好动漫产业、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等新业态、新领域。

  在助推发展的服务上做好“两个引导”

  ——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支持服务的关系,用行政指导为企业规范发展服务,坚持教育、引导、帮扶、规范为主,多指导、少处罚、不处罚。全面实行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工商局长负责制和工商联络员定点服务制,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引导个私企业加强自律。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服务功能,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咨询、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产品展销、学习培训、出国考察等服务,推动个体私营业者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诚信守法经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