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伊春
搜 索
清明节放假通知
2010-03-30 10:50:41 来源:林城晚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伊春3月30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清明节放假公休3天(4月3日至5日),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5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特别是各县(市)、区、局要调派足够力量,把住入山道口,切实加强对入山扫墓人员的防火检查和对扫墓活动的监控,严禁扫墓烧纸,严禁带火入山,死看硬守,确保节日期间森防安全。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侯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