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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截留承包款四万一变三千 耍赖撕收条拼图成证据
2010-04-01 17:02:2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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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日讯  哈尔滨市某村村长朱宇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截留村民承包款3万余元。近日,朱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松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村长不认账

  家住松北区的农民孙国怎么也没有想到,承包期30年的鱼塘开用不到1年竟被夷为平地,他找到同自己签订承包协议的村长朱宇讨说法,朱宇大手一挥:“这事儿我不管。”孙国追要多次,但却没拿回一分钱。

  2007年3月,孙国把村长朱宇请到家中商量承包鱼塘的事,朱宇当场同意将一块6000平方米的鱼塘交给孙国承包,收下4万元承包款后,朱宇又打了一份收条写到:“今收到孙国鱼塘承包款人民币肆万元”,并签上了姓名和日期。

  一周后,朱宇将村委会的承包收据与合同送到孙国家中,“承包款明明是4万元,合同与收据里怎么写着3000元呢?”孙国急忙追问剩余前款的去向,“这鱼塘都是你的了,还问那么多干啥?”村长一边躲避着质疑,一边从孙国手中抢过当时签下的4万元收条,撕碎后扔在了地上。送走了村长,孙国将撕毁的收条拼好保存了起来,也正是这堆废纸屑,成了这位村长日后的罪证。

  近日,孙国拿着一张由纸屑拼凑起来的收条到公安局报案。

  自首后不认罪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决定对朱宇涉嫌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而朱宇此时早已逃到外地躲避追捕。

  2008年12月,消失了近1年的朱宇突然出现在孙国家中,并拿出当年的承包款向其谢罪:“这钱是鱼塘的承包款,现在我都还给你。”更令孙国不齿的是,朱宇竟要求以孙国妻子的名义开一张收条,并将日期写在报案日之前,以证明承包款早在案发前就已经归还。

  孙国夫妻并未顺着朱宇的意愿,反倒将退还的3万余元送至检察机关并如实说明了情况。不久,朱宇投案自首,但却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拼图收条”成罪证

  “孙国告我是因为我借的钱没有还。”在诉讼证据卷中,合同之外的37000元承包款在朱宇的口中变成了借款。

  朱宇供述称,孙国同自己谈好承包鱼塘30年,并支付了3000元承包款,几天后,孙国又将37000元现金送到自己手中保管,因为家中有债务急于偿还,朱宇便收下了这笔钱。在接受审查时,朱宇多次强调3000元是承包款,而37000元则是同孙国之间的债务,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当警方拿出“拼图收条”时,朱宇到最后也没能解释出个所以然。

  侦查机关以犯罪嫌疑人朱宇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事实定性准确,且证据确实、充分。松北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朱宇身为村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集体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朱宇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