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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按新规查处首个酒驾人
2010-04-03 09:30:32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董志新 孟繁宇 何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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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4月3日讯 4月1日开始,按照规定,凡酒后驾车者,一经被查处,均要一次性扣除12分。昨晚,我市查处了首个因酒后驾驶而被扣12分的驾驶员。

  4月2日晚夜查中,龙沙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韩雪松在新开路岗地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黑B A5042白色吉利轿车形迹可疑,民警迅速将其拦下盘查。盘查中民警要求其下车,该男子拒不配合执法,不下车接受检查,在民警的百般劝说下,驾驶员吴某才走下车,被带到公安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在做询问时,驾驶员吴某称只喝了一点啤酒,化验结果出来时,该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04.24毫克/百毫升,按照规定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百毫升即为醉酒驾车。在事实面前,吴某承认喝了四五瓶啤酒,心存侥幸的他开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成为鹤城因酒后驾车而被扣12分的第一人,并被处以高额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根据公安部111号令,从4月1日起,凡是酒后驾驶,也就是说经查,血液酒精含量高于20毫克/百毫升的,除了罚款、吊扣驾照外,驾驶人还将被一次性记满12分。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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