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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鼓励非公经济发展 允许民间资本参与供水供气供热
2010-04-09 16:55:3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丽平 樊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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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8日,哈尔滨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哈尔滨市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将通过扩大资金规模、建立信用担保风险制度等方式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支持。同时放宽政策,允许民间投资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

  据了解,近年来,哈市非公经济的发展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有力拉动了全市经济发展并促进就业。2009年,哈市非公经济实现增加值1655.2亿元,同比增长14%,占全市GDP比重的50.8%。截至2009年末,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已安置就业69.1万人。虽然哈市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在发展态势、发展规模、发展环境等方面仍有很大差距。

  为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哈市适当放宽政策,《意见》指出,允许民间投资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取消针对民间投资准入设置的一切附加条件,规范设置透明化的投资准入门槛,公开投资准入的标准信息,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准入环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低碳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领域;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投向有预期收益或通过建立相应机制获得收益的社会事业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

  此外,《意见》提出,通过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增加信用担保专项基金规模以及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等方式对哈市非公经济的发展给予相应支持。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