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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专项整治违规警车和涉案车 公布举报电话
2010-04-12 08:17:4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继滨 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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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日前,省公安厅出台《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治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处理暂行办法》,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将依据此办法开展突击式、地毯式的督察工作。从2月起至11月底,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已查处警车违规问题47起、53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治理解决10类违规警车问题:一是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装或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二是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三是转借警车、牌证的;四是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五是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六是擅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或者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七是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八是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九是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十是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在涉案车辆方面,重点治理解决3类问题:违法扣留、扣押的;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省公安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进行举报。24小时举报电话:0451—82696526(白天)、82696524(夜间)。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