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绥化
搜 索
绥化今年投入35亿元开展惠民行动 着力办好“百件实事”
2010-04-12 15:31:3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高学冬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绥化市政府今年围绕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改善民生,扩大福祉。重点开展“十项惠民行动”,办好“百件实事”,减轻群众上亿元的经济负担。

  绥化市政府今年计划投入35亿元资金,开展惠民行动,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将达到1亿元。

  开展创业就业行动。在全市开发5000个公益岗位,用于安置“4050”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为全市8.4万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5亿元。简化小额贷款审批手续,减少公证等不必要环节,或免收公证费,保证创业者多贷款、快贷款。

  扶持中小企业。财政投入500万元至1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副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和安置就业较多的中小企业。由财政投入2000万元成立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贷款企业缴纳助保金,形成工业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问题。投资100万,新设两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期间免征两年各种税费。由市政府聘请专家学者和成功企业家,对小企业业主进行无偿培训。

  对上争取资金960万元,由市本级和各地财政匹配240万元,对4000名农民工子女免费进行技工教育。开展巾帼创业活动,为500名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和未就业女大学生提供创业贷款贴息,每人可贷款3万元,使用周期两年。开展第三轮农村万名妇女解困工程,帮扶4464名农村最贫困妇女脱贫;财政全额贴息490万元,为每名贫困妇女协调生产贷款1万元。开展“畜牧兴家”活动,财政投入111.6万元,扶持200名农村女强人发展畜牧养殖业,每人协调贴息贷款5万元。培训下岗失业人员两万人,农村劳动力输出前培训两万人,创业培训4000人,培训创业带头人800人。开办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贷款1.2亿元,预计发放人数9000人。

  开展百姓安居行动。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全市规划拆迁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规划拆迁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确保4000户居民回迁新居;配建廉租房3万平方米,建成600套,为5000户租房户发放补贴,免收廉租房租金,进一步降低廉租房和其他低保户取暖费收取标准。

  今年全市改造农村泥草房3.8万户,面积达到320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费在现有基础上削减四分之一以上;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凡符合抵押、质押条件的,无需中介担保。改善城市水质,成立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卫生监督部门要保证对居民小区用水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逐步取消小区自备井,研究规划城市区域性泵站,尽快取消城市二次供水,确保居民喝上放心水。今年将新增城区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开展助残助弱行动。城市低保标准从月人均176元提高到221元,月人均补差额从139元提高到162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900元提高到1200元,年人均补差额从684元提高到800元。


 

  加大“双低”人群医疗救助保险力度,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全员参保,低收入人群参保率达到70%。将新农合筹资标准由100元提到150元,农民参合率达到98%以上;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在绥棱县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为2.69万名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人均840元。全市共投放物价调节基金600万元,其中市本级投放200万元,对困难居民和低收入家庭进行价格救助;全市投入帮扶资金645万元,全市帮扶困难职工2.1万人。建成总投资1850万元的绥化市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进一步打造政府与群众交流的公共平台;在科技文化馆内建设政府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开通政府公共信息手机查询系统。依托市广电群众呼叫中心建设政务呼叫中心;在市电视台研究创立市民议事栏目;探索开通数字电视政务信息查询频道。公开所有行政执法执罚部门执法执罚结果。

  开展减负行动。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保留的和废止的收费事项都要向全社会公示公开。细化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试点,逐步取消交警、路政、运政等部门现场处罚。

  更新市属学校全部不符合标准的学生桌椅;全市投资600万元兴建百姓身边的健身设施120处。开展职工乐业行动。提高环卫工人工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工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