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伊春
搜 索
伊春林蛙停捕恢复期延长至2012年3月1日
2010-04-22 10:35:33 来源:林城晚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伊春4月22日讯(王建华 记者张艳波)伊春市林蛙停捕恢复期延长至2012年3月1日,以确保野生林蛙种群得到切实有效的恢复。这是20日记者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获悉的。

  为了切实保护林蛙资源,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销售野生林蛙的行为,规范林蛙养殖经营活动,市政府于2008年2月21日颁布了政府1号令《伊春市加强野生林蛙资源保护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至2010年3月1日止,实行为期两年的林蛙停捕恢复期制度。两年来,通过这一制度的实行,有效地遏制了各种非法捕捉野生林蛙行为的发生,减轻了对野生林蛙种群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野生林蛙种群的恢复。但是由于两年来降水等自然条件没有明显好转,加之林蛙的成熟期要在3年以上,为期两年的停捕恢复期制度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的。根据有关专家及各地管理部门的意见,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将林蛙停捕恢复期延长至2012年3月1日,以确保野生林蛙种群得到切实有效的恢复。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