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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各银行执行二套房贷款新政 已按揭利率无调整
2010-04-24 07:12:3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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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4日讯 房贷新政出台,连日来,哈尔滨市各大银行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实施细则,准备执行新政。针对市民最关注的二套房如何认定,已经按揭买房但尚未还清贷款的二套存量房贷利率如何执行等问题,记者昨天对各银行进行了采访。

  存量房贷不受影响

  新政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但没明确指出,1.1倍的利率标准是只针对新批准的二套房贷,还是对已发放的二套房贷也一起调整。此前哈市大多数银行对于二套房和多套房都执行了相对宽松的政策,那么这些二套房存量房贷(已经按揭买房,但尚未还清的贷款)利率将怎么办?是否会在明年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1倍?对此,中行、农行和工行同时表示,存量房贷继续按以前利率政策办,暂不执行新政。

  银行均有各自标准

  “有一套贷款住房,但将首套房的贷款结清卖掉再买房子能算首套房吗?”中行黑龙江省分行认定的规定是,只要原来贷过款,即使将这套房子贷款还清或者已经卖掉,再贷款买房也算是二套房。农行黑龙江省分行表示,只要银行有未结清房贷,再购房就算二套。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表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正在制定中。

  划定时段执行新政

  对于此前已经提交贷款申请但是还没有批复或者是已经批复但还没放款的客户,银行是一刀切地执行新政,还是会安排一个过渡期?中行黑龙江省分行表示,申请日期在19日之前者,按老政策执行,19日之后执行新政。农行黑龙江省分行表示,银行在19日前受理同意的,按老政策执行,19日后受理同意的按新政执行。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表示,16日前批复并签合同的,按老政策,16日之后按新政。

  三套房贷说法不一

  新政提出,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要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银行还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目前哈市各家银行针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执行政策并不统一。中行表示,第三套房需首付六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2倍以上,农行和工行表示,对三套房贷首付和利率将大幅上调,但是具体幅度还不明确。此外,针对“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目前哈尔滨市银行暂未执行。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