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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枪”广告是骗局 非法买卖枪支是犯罪行为
2010-05-04 08:42:19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张 利 苏 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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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5月4日讯 4月20日,鹤城晚报刊登了《“枪支”“冰毒”广告公然上墙违法小广告愈演愈烈》一文,文中提到了龙沙区某小区的几幢楼墙体,甚至居民楼正面墙上赫然写着“卖枪”等违法小广告,居民对此反映强烈。市治安支队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危险物品管理大队民警查办。

  民警与“卖枪”小广告的手机号码取得了联系。接通电话后,向对方说明要购买枪支,对方称可以出售枪支。经商谈,对方答应出售手枪1支、弹夹2个、消声器1个、子弹500发,价值共计3000元。民警要求与对方见面商谈并一手交钱一手交枪,对方开始同意,后又一再坚持要求先将购枪款汇到其提供卡号上再见面交枪。其提供了邮政卡号,持卡人是王某某。民警又提出先汇部分款的要求,经与对方再次进行讨价还价,对方几经降价,从3000元逐渐降至200元,并一再声明只要先汇款就可以。经调查,该手机为湖南娄底市号段,根本不是本地手机,对方又一再坚持先汇款,并将汇款数额一降再降,最后看到买方没有汇款后,即断了联系。

  对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卖枪”小广告完全是骗局,千万不要相信,而且非法买、卖枪支均是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责任编辑:张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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