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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建设取得实效 公众公共安全感达94.4%
2010-05-05 16:17: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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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5日讯 (记者 高长利) 2009年,黑龙江省各级综治部门以“大冬会”和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为牵动,进一步健全了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网络、完善了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了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了社会管理水平、推进了“平安龙江”建设深入开展,确保了社会持续稳定。据国家统计部门调查,全省公众公共安全感继续提升,达到94.4%,比上一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

  “三个排查”活动解决突出问题

  2009年,全省扎实开展了“三个排查”活动,认真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持了全省的社会稳定、治安平稳和公共安全。

  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目前,全省各县(市、区)成立调访中心,乡镇(街道)由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依托,成立乡镇调访办公室,村、社区成立调访室,县、乡、村三级共配备工作人员12675人。2009年,全省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2.8%。

  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各级政法机关组织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侦破命案、打击侵财犯罪、“打现行、抓逃犯、保大冬”、“三防百日会战”、“秋风行动”等专项打击和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案件的防范打击力度。2009年,全省共排查整治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单位、场所改好率达96%。

  有效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开展全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运输市场环境。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危险物品,尤其将放射源环境安全问题纳入综治管理范围,进行重点管理。2009年,全省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87.7%,发生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6%、16.9%、26.2%,发生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9%、17.2%、47.1%。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日益完善

  2009年,全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防控体系建设的投入,全省共投资3.5亿元,完成一级监控中心12个,二级监控中心95个。完成监控点建设32554个。

  各地按照要求不断推动城市社区专职社工(综治协管员)和农村治安承包工作,不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严密社会防范。目前,全省城镇设立2793个社区警务室,农村设置5105个警民联防区工作室,有2.2万余名公安干警在社区抓治安防范工作,占公安干警总警力的33%;有2.1万个治保会,2万个调委会;保安员队伍3.4万余人,专职治安员4万余人,兼职治安员26万余人,民间纠纷调解员5.3万余人,信息员8000余人。各地在城市建设中,积极推进“两亮一安全”工程,二、三类街道亮灯率达92.8%,居民区楼道亮灯率达86%,新建楼区安装报警装置和防盗门窗达98%。

  “平安乡村”建设扎实推进

  各级党委、政府把“平安乡村”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纳入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普遍增加了对农村平安建设投入,安排筹集资金支持农村平安建设。进一步加大了警务体制改革的力度,实现了“社区(村屯)警务战略”;加强乡(镇)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把警力配置的重心转到了预防上。目前,全省农村公安派出所警力平均配置达5人以上,在农村设置了警民联防区工作室,以警务区民警和专职治安员、保安员为主体,以治保、调解和护村、护路、十户联防等义务联防员为辅结成了户户相接、组组相联的覆盖农村广大地区的治安防控网络。

  通过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全省农村85%以上的种养殖大户安装了红外线报警装置和可视探头、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村屯普遍落实了“小技防”措施。2009年,省政府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乡村,有99%达到平安乡村建设标准。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