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婚前财产公证受冷遇 咨询者多实际办理者寥寥无几
2010-05-07 09:51:0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关艳红 王舒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7日讯 子女结婚对老人来说是头等大事,随着房价的飞涨,年轻人买房常靠老辈人资助,由此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也随之浮现。昨日,记者从市公证处了解到,婚前财产公证受家庭观念束缚,常是父母代为咨询的多,实际办理的却寥寥无几,一纸代表婚后财产理性处理的公证形式在哈市受到“冷遇”。

  据哈尔滨市公证处的关艳红介绍,近日一名母亲拨打电话咨询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因为她要将一处房产转入儿子名下,给孩子当“婚房”。据关艳红讲,替子女咨询婚前财产公证的父母数量越来越多,这些给子女买房的父母普遍患上了“离婚忧虑症”。咨询的人往往担心子女未来发生婚变,希望用公证的方式明确财产归属。可当父母得知公证需要婚姻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办理时,又担心影响孩子婚后的“和睦”。据介绍,哈尔滨市婚前财产公证业务虽已起步,但发展一直缓慢,去年市公证处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不足10件,其中多以老年再婚夫妻为分清各自财产所办理。

  律师表示,新《婚姻法》对婚前夫妻财产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更详细地完善该规定。据介绍,随着婚后财产增多,如今夫妻间的财产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理性选择。同时,婚前财产公证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巧取豪夺型”、“功利型”婚姻,为法院解决离婚财产纠纷提供裁判依据。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