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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开单身证明者增多七成为买房享房贷优惠
2010-05-10 09:10:48 来源:牡丹江晨报  作者: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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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0日讯 房价逐年上涨,让贷款买房的人逐渐多了起来。而由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要比购买二套住房在首付、贷款利率方面存在更多优惠,使得不少人在购房前都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上打起了主意。记者从四城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自2007年房价上涨以来,牡丹江市为贷款购房而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市民越来越多,约占开具证明者的七成。

  离婚只为节省二套住房购房款

  记者从西安、爱民、阳明等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各城区每天前去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市民,平均达到4-5人。而经了解,开具证明的市民中,至少70%是用于贷款买房,其余一些是用于涉外婚姻、找工作而开具的证明,还有一些也与房子有关,比如外地购房、房屋过户等。

  据了解,在国家出台新的房贷政策前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者,都要比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者享受更大的政策优惠。在首付资金方面,购买首套住房要比购二套住房优惠一至二成,贷款利率在一些银行也会更低。而由于能够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前提条件,有的市民为了在购二套房时能享受到首次购房房贷的优惠政策,甚至办起“假离婚”。

  牡丹江市两个城区婚姻登记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待的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市民,不但70%是要贷款买房,而且大多都是离过婚的。有的市民在办理离婚后,马上就要求开具“单身证明”,直言不讳地表示要用于贷款买房。过了几个月后,同一个面孔又会出现在婚姻登记处,表示要办理复婚。

  “单身证明”不能完全证明未婚

  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赵科长介绍,目前,未婚市民只要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市民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并且个人声明未婚,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城区的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由于目前婚姻登记信息还没有全国联网,有些已婚或离婚市民又没有及时变更户口,或户口所在城区与结婚登记城区不在一处,仅凭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并无法准确核实当事人的婚姻情况。

  赵科长表示,要想避免市民通过办理“单身证明”钻房贷政策空子现象的发生,除了需要婚姻登记信息尽快全国联网外,还需要民政、公安等多个部门加强配合。而市民也不要拿离婚当儿戏,避免夫妻一方出现“假戏真唱”。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