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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为师生安保上了“双保险”
2010-05-11 10:15:09 来源:生活报三江版  作者:潘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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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1日讯 记者10日获悉,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教育系统的稳定,佳市公安和教育部门积极行动,确保师生安全。

  佳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校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多种有效措施,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学生宿舍楼出入口、围墙周边、学校校门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系统和报警设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影壁墙、教室和宿舍门窗进行加固,大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佳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稳定的管理职责,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落实经费,标本兼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6日、7日,教育局将相关人员分成三组,由领导带队对全市市直属学校进行了检查。8日、9日,省教育厅有关领导检查佳市一县一区各两所学校校园校内安全和周边秩序,对佳市工作给予很高评价。

  佳市公安局成立了佳木斯市公安局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佳市实际制定了《佳木斯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确定了任务目标,明确了职责分工。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加强内部保卫力量配置,落实技防设施,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整治和巡逻管控及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

  此外,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各部门都相继建立起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打击和查处侵害师生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不力的派出所和相关部门严肃工作纪律,追究责任,对各部门的执勤民警上岗工作时间,要求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上、放学时段配单警装备参与校门执勤。属地派出所法制副校长及分局国保大队实行了两级考勤,对缺岗、缺勤的,一律按照有关要求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455所次;检查服务娱乐场所367家,发现隐患320处,下发法律文书102份,消除隐患274处,处罚违法经营27家,检查书报刊销售点76处,没收各类违禁书籍150余册,查处交通违法车辆356台次,有效维护了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张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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