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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合法办公楼被错误查封6年 双城法院:不便多说
2010-05-20 08:28:1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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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岩的房产位于此栋楼的二楼。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五常市市民胡忠岩终于等到了盼望已久的裁定书,双城市法院终于认定他是所购买房屋的法定产权人,承认此前对该房屋的查封确属不当。然而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事到今日他仍然没有想通:自己刚买了不久的综合办公楼怎么就被异地执行的双城市法院执行局查封了?而且这一封就是六年。带着胡忠岩对这起案件的疑问,19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房子刚买就被查封

  19日上午,记者来到五常市南二道街192号一栋七层的综合楼,这个让五常市民胡忠岩不堪回首的地方。这个综合办公楼二楼门上粘贴的封条刚刚启封不久,走进楼内,室内积满了尘土,时不时会有灰挂和蜘蛛网缠在头上;里面许多房间已经刮了大白,棚顶也基本装修完毕,然而数十间房屋都是空空的。

  胡忠岩指着闲置已久的办公楼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经过。这个办公楼原是五常市建设委员会(现为五常市建设局)综合办公楼,后五常市建设委员会将这座办公楼卖给了五常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2004年,胡忠岩从检测站购得了该综合办公楼的第二层房屋,建筑面积达到1061平方米。同年2月27日,胡忠岩取得了房屋产权证。3月18日,胡忠岩将该房屋的产权由办公用房变更为商服用房,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

  胡忠岩说,购买房屋取得产权后,他就装修准备开宾馆。可是正在装修期间,2004年4月8日,突然接到了双城市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中称,对被执行人五常市建设委员会原所有的、坐落在五常市南二道街192号综合办公楼第二层全部予以查封。查封期间,未经法院允许,不得变卖、转让、抵押、出租及损毁。这让胡忠岩打算开宾馆的计划成了泡影。

  房子被封了6年

  看到这纸裁定书,胡忠岩和家人全都蒙了:自己花钱购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了被执行财产了?

  经过打听胡忠岩得知,原来,五常市建设委员会与当地一家企业发生了经济纠纷,该企业申请异地法院即双城市法院将这栋楼作为被执行财产予以保全。“我们已经依法取得了房屋产权,五常市建设委员会与其他企业发生债务纠纷,与我们也不相干,查封我们的房子是什么道理?”胡忠岩不解地说。

  为此,胡忠岩向双城市法院提出了异议,并向哈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此后,哈市中级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认为双城市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依法撤销双城市法院所作的裁定书,将此案发回双城法院,重新审查胡忠岩提出的异议。不过,此后双城市法院再次下达了查封该楼二层房屋的裁定书。

  胡忠岩说:“我非常不理解,哈市中级法院已经撤销了双城市法院的裁定,为何双城市法院还是照旧作出了原来的裁定呢?”于是,胡忠岩再次提出异议。哈市中级法院又一次下达了撤销双城市法院裁定书的裁定,并要求双城市法院重新审理。

  可是,依然让胡忠岩失望的是,双城市法院又再次作出了前面一样内容的裁定。这让胡忠岩很无奈,他只好一次次地申请复议。直到2009年4月,双城市法院已经先后作出了5次同样的裁定,胡忠岩也提出了5次异议。就这样该案被折腾了6年,而他购买的楼也就这样被查封了6年。

  等来迟来的裁定

  胡忠岩说:“哈市中级法院一次次地撤销双城市法院的裁定,而双城市法院又一次次地作出同样的裁定,这过程简直让人哭笑不得。”心有不甘的胡忠岩仍然不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再次向哈市中级法院提出复议请求,哈市中级法院也一如既往地下达了撤销双城市法院的裁定,再次将此案发回双城法院重新审查。

  今年4月29日,胡忠岩终于等到了梦寐以求的裁定,双城市法院作出了新的裁定。裁定中表示,胡忠岩是该房屋的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查封确属不当,胡忠岩的异议理由成立,对该房屋的查封予以解除。接到这纸裁定,胡忠岩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19日,记者来到双城市法院了解此事,不过被告知双城市法院执行局的所有人都不在法院内。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双城市法院执行局局长于立斌的电话,于局长也曾是该案的执行员。不过,面对如此曲折的裁定,于局长对记者的回答却很简单:“此案很复杂,不便于多说。”

  胡忠岩说,由于这起案件耗费的时间太长,楼被查封的时间也很长,足足闲置了6年,造成了不小的损失。然而,对胡忠岩而言,更大的损失却是内心无法承受这样的现实:“虽然我手里有依法办理的产权证,但是我还是用了六年多的时间来证明这个事实。”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