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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年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2010-05-20 09:22:3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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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0日讯 哈尔滨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日前成立,全市2010年度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具体安排确定,今年的建设目标是,全市20%党组织达到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根据安排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学习内容根据安排,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市情、社情和岗位知识技能。

  集中学习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报告会,开展“党委书记上讲坛”活动,健全学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11月开始,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具体目标和考评标准,认定一批学习型党组织达标单位。年底召开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

  学习培训要保证培训时间,全年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脱产培训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党员干部脱产培训不少于80学时,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党员脱产培训不少于16学时。

  调研学习全年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50天,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全年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撰写2篇调研报告,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年内安排20%的领导干部到先进地区或企业、村镇、社区、信访等基层一线单位调查研究。

  在职自学党员干部要按照市委推荐的学习书目及省委编写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读本》,制定个人自学计划;继续开展“月读一书”活动;领导干部要坚持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季听一堂课,年内至少撰写1—2篇理论文章,党员要坚持日学半小时、月读一本书,年内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

  主题教育以党委(党组)为重点,以“讲学习、谋超越、促发展”为主题,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重学习、尽责任、作表率”为主题,开展争当学习型党员干部活动。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