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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场装修甲醛超标不得开张
2010-05-25 15:10: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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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5日讯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新规定,公共建筑装修前要把所需的人造板材等9类材料送检,竣工后也要进行检测,如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此举目的是控制公共场所的装修污染。今后,装修污染的商场将不允许开张。

  据了解,近几年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建筑的装修材料不合格现象屡有发生,板材、涂料、漆等往往存在甲醛、苯等有害物质,严重威胁了人们的健康。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发布了《关于加强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共建筑竣工验收后的装饰装修质量由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市也将实施职责转变。并明确了监督工作职责和监管范围,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组织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巡查、抽查工程质量,受理对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投诉,办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桥梁等)。

  以往用户都是在装修后觉得室内味大才进行空气检测,一旦查出有害气体超标,便要把装修材料全部拆掉。如今,公共建筑在装修前就得进行检测,这样可避免财力浪费和人体伤害。为防止装修企业“偷梁换柱”,竣工后也得进行二次检测。

  实施新的要求后,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是否超标进行检测,并对检测合格后的公共建筑出示合格报告,并在市建设局备案。对于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公共建筑,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不给予备案,不得投入使用,否则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了解,需进行检测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包括9大类:人造板材、溶剂型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材放射性核素。并将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工程作为重点。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