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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15年前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
2010-05-28 09:49:5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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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8日讯 近日,哈尔滨市下发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哈尔滨市将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2015年前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

  该《意见》指出,哈尔滨市将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对哈市本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对哈市本市籍已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人员,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保留,同时依法享有和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义务。对市外迁入人员实行准入条件的管理办法,加速城镇人口和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集聚。对外地符合政策迁入哈市农村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人员,依法享有和履行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义务。到2015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该《意见》分两个阶段实施。试点起步阶段为2010年—2011年。在松北区、平房区、南岗区、道里区等主城区先行启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支持位于近郊圈内的双城市、五常市、宾县、巴彦县选择重点城镇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率先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率先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统筹城乡的土地管理制度、统筹城乡的投融资制度、公共财政城乡合理分配制度、城乡基本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进阶段从2012年—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推进制度和政策措施,在哈市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来自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的消息,截至2009年末,哈市户籍总人口991.6万人,其中一半左右为农业人口。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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