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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未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收取
2010-05-29 07:29:2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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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9日讯 记者从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近一段时间内,哈市物价部门将与教育部门联合,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其收费行为。年内将首批在100个大中型公办、民办幼儿园设立《幼儿园收退费公示板(牌)》,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幼儿园不得擅自收取。

  据了解,哈尔滨市物价局和哈尔滨市教育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将联合对全市幼儿园开展检查、规范其收费的工作。本次检查、规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本月末前,各级各类幼儿园按照规范收费内容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于自查发现的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将立即纠正。6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两级价格、教育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全市部分大中型幼儿园,进行重点检查。10月前,全市将首批在100个大中型公办、民办幼儿园的醒目位置,设立《幼儿园收退费公示板(牌)》,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据悉,未进行公示的收费项目幼儿园不得收取,以维护幼儿及家长的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