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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科学城市规划 多措并举勾勒如画蓝图
2010-06-03 09:52:16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于 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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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6月3日讯科学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前提,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我市提出了八项严控措施,制定科学的城市规划。

  无规则的高层建筑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阻碍城市发展。措施规定,要坚持沿街建筑适度退让,严禁距离主要街路过近建设高层建筑。公共建筑根据功能确定退让距离,新建高层建筑退让主干道红线距离不小于建筑高度的50%。主次干道交叉口半数以上的街角原则上不规划建设高层建筑。要坚持滨水区域建筑合理布局,严禁距离沿江、沿湖过近建设高层建筑。劳动湖岸边30米内及景观区范围内不再规划建设与景观无关的建筑,80米内不再规划建设高层建筑。要坚持商住分离,严禁在居住小区临主次干道处建设商服裙房。根据居住小区规模,合理规划商服设施,原则上每个居住小区的商服设施都要集中规划建设。要坚持绿化优先,严禁挤占绿化用地。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划建设绿地,并适当向临街摆放,腾出空间建设相应配套设施。有条件的零星用地要改为绿化用地,争取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每500米内有一处公共街头绿地。

  要坚持连片开发,严禁“见缝插楼”。措施规定,住宅开发项目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得少于2万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每组规模原则上不得少于三栋。要坚持配套建设,严禁减少和变更公共设施。要严格按照标准留足配套公建面积,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公共活动需求。社区公益用房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原则上按社区管辖范围集中设置。物业管理用房不得小于总建筑面积的1‰,并不得小于70平方米。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相应档次和标准配建停车设施,中心广场周边区域户均配建停车位要达到1个以上,其他区域户均配建停车位要达到0.5个以上。公共建筑要按照使用功能配建停车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少于0.3个停车位。未建停车设施及停车设施明显不足的已建成小区,有条件的也要新建扩建停车设施。临街公共建筑要按主次干道各800米和1200米的间距,在其建设主题内规划建设对外开放的水洗公厕。按居住合理规划垃圾中转设施。

  城市规划要以便民利民为前提。措施规定,规划建设要坚持畅达便民的原则,严禁建筑阻碍城市交通。城市道路及公交站场、站点和停靠港湾要在开发建设之前规划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对占道和压红线的建筑,要按照城市道路规划有计划地拆除。要将影响交通的连片建筑列入改造规划,逐步打通,贯通城区路网。要坚持美化亮化与规划、设计同步,严禁建筑影响城市形象。临街、临江、临湖建筑的风格和色彩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高标准规划建设相应的亮化设施。群体建筑布局要错落有致,富有美感。沿江、沿湖建筑要由低到高向外次第摆布,形成丰富美观的城市天际线。严格限制板式建筑单体长度,多层住宅单体长度不能大于60米,相邻山墙间延长线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高层住宅单体长度不能大于50米,相邻山墙间延长线水平距离不小于20米。对主要街路的美化、亮化要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形成优美独特的街路景观。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