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尔滨取缔“三无船”非法营运船 捕鱼船非法载客将滞留
2010-06-05 13:41:1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治宇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5日讯 针对近期佳木斯、绥化接连发生水上安全事故,4日,哈尔滨市政府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为进一步稳定哈尔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哈尔滨市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排查各类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对农用船、捕鱼船非法载客航行者一律滞留船舶依法处理。

  据了解,去年哈尔滨市水上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通航期间,全市未发生水上交通死亡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而今年气候异常,且哈尔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包括松花江哈尔滨段水域非法采砂猖獗;个别乡镇农用船超载渡运、冒险航行过江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农民在宾县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禁航水域使用小舢板船非法冒险捕鱼;个别大型水库还有江上摩托艇做危险表演;渔政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等。

  为此,市政府要求,各地区、部门和单位须严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水上交通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同时,从现在起至6月15日,全市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按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域内的各类水域及船舶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彻查,着重排查沿江、沿河乡镇和村屯私用船舶,并严格登记造册,补充基础台账。凡属“三无船只”和非法营运船舶一律取缔;擅自更改船舶检验机构勘划的船舶载重线标志,或无载重标志,安全设施缺损的一律停航;运输船超载运输,一律强行制裁实施罚款处理;农用船、捕鱼船非法载客航行,一律滞留船舶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