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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1700万农村群众实现“病有所医”
2010-06-27 10:11:4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晓峰 王树民 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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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省卫生厅召开的全省农村医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2010年全省农村医改各项任务将围绕98%的新农合参合率目标,不断扩大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同时确保门诊统筹达80%以上,在80%的统筹地区实现即时结算和报销,让全省1700万农村群众“病有所医”。

  2005年,我省在全国首先推出了“村级卫生规范化,乡村管理一体化,县乡医疗集团化,区域卫生和谐化”的“三网四化”管理模式。目前,绝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实现了机构设置、房屋设施、村医执业、诊疗行为、健康档案“五个规范化管理”;乡村管理一体化亦使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实现了机构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七个一体化管理”。

  在此次全省农村医改现场推进会上,我省明确要求在“三网四化”基础上,切实将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农村各项重点医改任务落实到位。在巩固新农合制度建设上,全省以县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须达到98%以上,门诊统筹达80%以上,在全省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达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对使用中草药、民族医药、中医适宜技术的农民,其报销比例给予一定程度的提高。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中,今年全省将着力于深化县、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聘用制为主要内容、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须达到90%以上。为确保三级卫生服务网“网底”的牢不可破,今年全省将下大决心、花大财力,重点改革并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大落实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并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按相应标准给予补助,其余部分将通过药事服务费和适宜诊疗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实行门诊总额付费方式、在新农合基金支出范围内给予补偿。

  此次全省农村医改现场推进会上明确提出:在落实今年全省农村医改各项任务中,要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改革现行体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的“三个回归”,一是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到公益性质中;二是使基层医务人员回归到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防病治病的角色中;三是使农民患小病、常见病回归到基层医疗机构中。

责任编辑: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