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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哄骗两任村官连过审批关 设连环套勒索39万元
2010-06-30 08:57:0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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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30日讯 为了一夜暴富,一男子动歪脑筋给两任村官设下连环套。在自制的合同书上接连盖了有效公章,署了法人代表名字后,该男子从一个普通的村民摇身变成“地主”,并得到了补偿金。该男子随后又要挟村官,获利39万元。日前,该男子因敲诈勒索罪,被松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了解,2008年初,松北区某村民郑某为牟取暴利,编造了一个冠冕堂皇的谎言:该村两个屯子交界处的废旧坑塘长久以来都是他承包的,有原承包合同,现承包期限已过,没村里的续签合同,需要补签。时任村长的刘某对此深信不疑,在未核实合同真伪的情况下,便在郑某事先打好字的合同上加盖了该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公章轻松到手。由于郑某将合同的落款日期标注为10年前,而当时的村主任为王某,郑某持已加盖公章的合同找到王某,让他在这份合同上签字。王某看到村委会公章,亦未核实合同的真伪便在“甲方法人代表”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几日后,郑某又持虚假的承包合同找到现任村主任吴某,要求其对村委会转让出去的“应属于其承包的土地”进行赔偿,按照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最高应给予郑某土地补偿款20万元。几日后,吴某代表村委会赔偿郑某2万元。而此时,郑某早已不甘心合同上的20万,他又向村委会提出了远高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的赔偿条件。遭到拒绝后,郑某凶相毕露,以揭发吴某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为要挟,多次到上级相关部门上访。吴某只好一次次妥协,以超出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又分3次支付给郑某土地补偿款37万元。后经人举报,郑某终于落入法网。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