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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延至12月31日
2010-06-30 09:40:25 来源:牡丹江日报  作者:栾桂华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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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30日讯 6月2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至2010年12月31日,其具体政策、补贴标准、申请和发放办法等不变。

  据了解,汽车“以旧换新”这个去年曾由财政部、商务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汽车新政”,在今年5月31日完美谢幕之后又将延至年底,即在原来一年期限基础上增加7个月。汽车“以旧换新”细则不变,补贴申领延至2011年1月底。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自2009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一直推行不畅,直到今年1月1日,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至6000元大幅调整到5000元至1.8万元,才激发了更多车主的换新热情。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补贴车217辆,发放补贴资金326万元,拉动新车消费2246万元。

  据业内专家分析,本次国家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延期,主要是因为国家向“以旧换新”政策提供的财政补贴共50亿元,截至目前花费17亿元,剩余补贴资金能够满足政策延期所需。同时,由于前期补贴力度较小,政策效果还未显现,而加大补贴力度后时间比较紧张,因此延期将会为更多想要“以旧换新”的车主提供机会。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