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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名店”“坚决”违约:可以退款 但不赔偿
2010-07-15 09:07:37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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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本报刊发《“名家名店”如此经商太不诚信》一文后,“名家名店”的马经理14日表示,经领导研究决定,如果赵伟要求退货,他们可以全额退款,但不能给予赔偿。赵伟表示,面对这样不诚信的公司,他将维权到底。一位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时说,他在“名家名店”订购家具后,3个月来还没有收齐货。

  3个月数次催货

  7件家具就到4件

  读者朱先生在电话中说,1月25日,他在“名家名店”买了立柜、床、床垫、梳妆台等7件家具,总货款是13299元。交完钱后,双方约定4月20日付货。但过了交货日期,他不仅没见到货,也没接到“名家名店”的延迟交货电话。“当时,我家地板还没铺,所以就没着急催货。可过了‘五一’,‘名家名店’还没有付货消息。我打电话询问,他们的答复是暂时没货,直到5月中旬货也没到,我就让他们有什么货先送什么货。5月20日左右,他们先给我送了梳妆台、床、床垫、凳子4件。”

  据朱先生介绍,此后的两个月,他数次到“名家名店”催货,但得到的答复不是再等等就是等下批货,时至今日,朱先生也没有见到剩下的3件家具。“‘名家名店’的服务员都换了好几批,但我家剩下的3件家具却一直不见影儿。”

  律师解读:

  商家应无条件履约

  黑龙江仲法律师事务所的阎兆明律师表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该起纠纷中,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7月5日之前送货至顾客家,并按照约定送货日期至实际送货日期,每天按货款总额千分之三赔偿。若7月5日后仍无法给顾客送货,商家必须退货,并赔偿给顾客全款的20%作为违约金。

  阎兆明律师认为,商家至今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赵先生依照合同约定,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家返还货款,并按照商家的承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如果商家拒不履行义务,赵先生可选择到所在辖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责任编辑:王凌霞